星期三, 3月 28, 2007

勞保年金 費率7.5%起跳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7.03.28

勞委會綜合行政院版本的勞保年金制草案出爐,未來勞保年資滿15年,或勞保年金開辦時年滿45歲的勞工,退休時才有選擇領取一次金或年金的權利。勞委會估計,約有450萬名勞工擁有選擇權,其餘400萬餘名勞工,在年金制上路後僅能選擇領取年金,勞委會同時預估,年金制開辦後勞保費率將從現行5.5%上調到7.5%,比國民年金的費率高出1個百分點。

為減少年金制上路後費率調整對企業的衝擊,勞委會初步規劃,年金開辦的前兩年費率以7.5%為下限計收,第三年起,每兩年固定調高0.5個百分點,預定將以18年的時間將費率調高到12%。

若以一名勞工最高月投保薪資4萬3,900元估算,勞保費率從5.5%提高到7.5%後,雇主每月的保費負擔將從1,690元提高到2,305元,員工保費負擔則從原本的483元提高到659元,政府負擔從240元提高到330元。

勞委會指出,若以現行勞保年金版本推算,平均餘命22年,60歲開始領取年金到身故約可領三、四百萬元,但勞工工作期間保費負擔僅30餘萬元。

對選取年金的勞工來說,若延後領取,每延後一年,可依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的金額多領4%,如果延後五年領取,即65歲開始領取,等於每月可多領原本金額的20%,若勞工符合領取資格時身故,遺屬配偶領取年金也可領取至身故。

勞委會指出,未來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制將同時上路,勞工在職時可累積勞保年資,如果60歲退休前失業則可銜接到國民年金投保,勞工老年領取退休金時,就可能出現勞保年金、國民年金和勞退三筆退休金。

【2007/03/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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