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3月 16, 2007

飛機高鐵理賠金 天差地別

【經濟日報/經濟日報/記者陳雅雯/台北報導】 2007.03.16

台鐵北高票價800多元、高鐵票價1,490元、飛機票價2,000元左右,但乘客若發生意外,飛機與鐵路的保險理賠金差距可能達1,000萬元。

保險業者表示,高鐵通車後,民眾多了一項交通新選擇,不過各項交通工具的意外險保額差距很大,民眾必須注意。以飛機為例,意外身故可獲航空公司的給付金約1,300萬元,但搭乘高鐵,身故給付僅250萬元,二者票價相差不大,意外身故給付卻有天壤之別。

根據鐵路法第62條規定,鐵路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

其中,身故給付最高250萬元,重大傷殘最高140萬元,非重大傷殘最高40萬元;高鐵與台鐵均適用這項法條。

至於航空公司方面,除了依照航空法規定,身故理賠不得低於300萬元,大部份航空公司都會替每位乘客額外投保1,000萬元乘客險來降低風險,因此乘客若因搭飛機身故,最高有1,300萬元的理賠。

最近有保代公司推出高額意外險,強調只要撘乘大眾運輸工具意外身故,就理賠2,000萬元。保代業者表示,此意外險保單除具備高額意外險保障,還有食物中毒與第三人責任險給付,只要醫生開出食物中毒的診斷證明就理賠,如果出外遊玩不慎打破商家的東西,也可實報實銷。一般而言,意外險主要的項目包括意外醫療險、意外傷殘與身故,較少與食物中毒或第三人責任險連結的商品。

【2007/03/1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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