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月 14, 2006

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理賠大亂

【民生報/記者莊瑞祥/2006/10/13 】@ http://udn.com/

幾乎人手一張的醫療險,最近竟成為最「熱門」的理賠糾紛?由於本月1日起,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投保示範條款,明確載明只要壽險公司同意手中已有這類保單的保戶再投保,將來可用收據副本理賠,加上部分媒體誤傳,使得持有舊保單的消費者以為已無條件放寬,紛紛要求以副本理賠,使得實支實付醫療險,一躍成為當前消費者理賠困擾排名首位。

由於情況嚴重,逼得壽險公會昨天特地提澄清,10月1日起的新、舊保單的理賠基礎都一樣,不同的是,在於10月1日起,各壽險公司販售的新保單,都會白紙黑字載明相關重複投保的理賠規定

壽險公會解釋,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是對於被保險人就醫扣除社會保險已給付部份的餘額予以給付,具有損失填補的性質,所以壽險公司在受理保戶理賠申請時會要求檢具收據正本,以證明被保險人確曾就診支出相關費用,與只須檢具診斷證明即可申請理賠的日額型醫療險不同。

由於消費者重複投保多件醫療險很普遍,因此,長期以來,壽險公司處理方式是,依投保時間先後,第一家投保的壽險公司,必須以正本申請理賠,第二家以上,視當初公司是否知情及同意而定。

例如,保戶先投保甲壽險公司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後,又在乙公司買,並在要保書上填了已有投保紀錄,並經乙公司同意投保,那麼,保戶拿副本就能向乙公司理賠,反之,則不行。

另外,若保戶已向甲公司投保,一樣再向甲公司投保第二張以上的保單,理賠時,除了第一張保單用正本收據申請外,第二張保單,以副本收據申辦理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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