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24, 2007

新年甩債 秘笈大曝光《理財周刊》

俗話說:「冷,冷在風裡;窮,窮在債裡」。雖然,台灣冬天的氣溫比北方國家高得多,但濕冷的寒流來襲時,有時也令人難以抵擋;而富有與貧窮的分野也不再是賺進多少錢,而是存下多少錢,沒有看不到終點的債務才不算貧窮,否則就算在無風的暖冬裡,也彷彿置身南北兩極。

文.高永謀

新曆年已過,舊曆年將至,很多人在此時設定新年新目標,與其設定空洞、縹緲或太過高蹈的目標,還不如計畫如何「甩債」最為務實,尤其更應該甩掉循環利息高得吃人的信用卡、現金卡卡債,讓自己無債一身輕。去年年底,背負卡債300多萬的鄭三和獲最高法院裁定破產,讓眾多身陷卡債地獄的卡奴看到一線曙光。

《理財周刊》專訪全程協助弟弟鄭三和打破產官司的鄭伎宏,與曾任銀行、律師事務所、資產管理公司催收人員,著有《錢不要亂還》一書的作者楊一二,請他們從卡奴、催收人員等角度,重建正確的金錢觀念、欠債時的處理方法與可求助的單位等,讓身有債務的讀者,快速展開自己的「甩債計畫」,更能在農曆年前甩債成功。

台灣首宗卡奴聲請破產成功案例─鄭三和

靠破產 甩債逾230萬元積欠銀行300多萬卡債瀕臨「落跑」的卡奴,在哥哥鄭伎宏的協助下,償還60萬元債務,獲最高法院裁定破產。去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裁定積欠銀行300多萬卡債的鄭三和破產定讞,而且欠款銀行不得再提出抗告,成為台灣第一宗卡奴聲請破產成功的案例,扣除掉支付法院辦理破產程序的10萬元,與鄭三和的哥哥鄭伎宏贈與、他償還部分債務的60萬元,一共甩掉了高達230多萬元卡債,讓瀕臨「落跑」的他得以重新做人。

鄭三和得知判決結果後如釋重負,也認為他的經驗當可為數十萬卡奴打了一劑強心針。全程協助弟弟處理巨額卡債的鄭伎宏,回憶弟弟負債、被追債、聲請破產到確定破產的過程,一臉精明的他仍顯得困憊,但他也提醒所有想經由聲請破產獲得重生的卡奴,「不是每個人都能破產,而破產也不是一塊錢都不用還。」

不少卡奴是擁有信用卡、現金卡後便開始負債,但鄭三和並非如此。從1992年申辦第一張信用卡後,每到繳款期限,他總將卡款全部還清,幾乎沒有少繳、遲繳的情形。然而,鄭三和自2001年從任職多年的貨運公司離職後,因誤信損友慫恿投資胡椒餅生意,開始大量申請信用卡,從此墜入以卡養卡的無間地獄中。

「說是要合作生意,但這個朋友從頭到尾沒出過一毛錢,我弟弟被騙得團團轉。」鄭伎宏談起鄭三和這個現在已消失無蹤的損友,依然氣憤難消,而鄭三和為了籌措胡椒餅生意的資金,向銀行信用貸款了40萬元,更陸續申辦多張信用卡周轉。

但所謂的生意其實只是當路邊攤,根本沒賺到錢,這個損友更以父母年邁、妻兒貧病為由,一天到晚向鄭三和哭窮,心軟的鄭三和還刷卡借錢給他,連一張文字憑證也沒有。2002年,鄭三和第一次爆發財務危機,到現在還與弟弟同住一個屋簷下的鄭伎宏,之前還以為弟弟工作正常,直到接到銀行催款電話,才發現事態嚴重。

在鄭伎宏逼問下,鄭三和仍然堅不吐露到底欠了多少錢。不忍心看到弟弟為債務煩惱,他拿出20萬元幫弟弟還債。此舉卻使弟弟的信用更好,銀行大幅提升其信用額度,某家銀行甚至把鄭三和的信用額度,從5萬元一舉提高到60萬元,「早知如此,當時應該讓弟弟的卡爆掉,給他一個嚴厲的教訓,也不會讓他欠更多錢。」鄭伎宏氣憤難平的說。

沒算循環利息 債台高築

此後,鄭伎宏與父母隨時緊盯著鄭三和的一舉一動,他以為弟弟已還清所有欠款,而鄭三和不但向家人保證絕對不會再犯,更在他們面前將「所有的信用卡」剪掉,更於2002年3月進入地毯公司工作,之前的財務危機看起來不過是他一時失足,沒想到更大的風暴正在醞釀之中。

由於鄭伎宏有自己的工作要忙,無法24小時監視弟弟。到了2004年12月,鄭伎宏再度發現鄭三和行為舉止有異,像是刻意隱瞞他什麼,等到3個多月後,鄭伎宏再度接到多家銀行的催款電話,他才驚覺弟弟竟然再度辦了12家銀行15張信用卡,並將信用卡帳單地址設在朋友家,因此他們家人根本不知道鄭三和再度債台高築。

這一次,鄭伎宏一連逼問弟弟3天之久,鄭三和才承認自己有100多萬元債務。已經無法相信鄭三和片面之詞的鄭伎宏,要求鄭三和交出所有帳單,赫然發現弟弟竟然沒將循環利息算進去,這時他的總債務已高達270多萬元,每個月最低繳款額度已高達10萬元,薪資微薄的鄭三和根本繳不起。

2005年6月,鄭三和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鄭伎宏決定代六神無主的弟弟向外尋求法律協助,但他多次向律師、法院、立委諮詢是否可聲請破產,得到的答案卻都是:「台灣法律體系中雖然有《破產法》,但只適合用於企業、公司,不適用於個人。」

自然人也可申請破產

不願意放棄的鄭伎宏決定自力救濟,買了《六法全書》與諸多法律書籍,日以繼夜地研讀,終於讓他在大法官陳計男所寫的《破產法論》中,找到自然人也可申請破產的文字。

1個月後,雖然當時還沒有卡奴與銀行協商機制,但鄭伎宏根據《破產法》「和解篇」,向鄭三和眾欠款銀行提出申請債務和解,希望可以將債務降至3折到6折間,也就是只還本金、不還利息,不過遭到銀行悍然拒絕。後來,討債公司不但連環奪命叩打鄭三和的手機,更派人在地毯公司門前站崗,逼使老闆不得不「請求」鄭三和辭職,逼得鄭三和幾乎走投無路。

2006年4月,鄭伎宏在蔡文玉律師義務幫助下,替弟弟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破產,6月時便獲裁定破產,不過銀行隨即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更駁回地方法院的判決,最後,鄭伎宏逕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也在12月28日裁定鄭三和破產,此時鄭三和的債款已飆升至300多萬元了。

「破產是有門檻的,根據現在的判例,如果無法償還欠款的2成,根本破不了產,所以我才要贈與弟弟60萬元,讓他有產可破。」沒有錢卡奴「無產可破」,鄭伎宏認為相當荒謬,也期待立法院可以快速審理通過《自然人債務清理法》,讓借不到錢或無產可破的卡奴有條重生之路。

鄭三和聲請破產獲准後,不但許多卡奴打電話向鄭伎宏請益,數家資產管理公司更登門邀請他任顧問,不過他選擇繼續做自己的食品生意,並將鄭三和帶在身邊,教導他理財與做生意的方法,不讓他重蹈覆轍。

「如果我弟弟有好的影響,除了卡奴看到新希望,某些資產管理公司也調整方向,轉而幫忙卡奴申請破產。與其討不到債,暴力討討債又容易惹上官司,還不如幫卡奴申請破產、賺取手續費,來得實在。」鄭伎宏神情認真且嚴肅地說出他的心意。

http://tw.money.yahoo.com/edu/col/new/2007/01/19/moneyweekly/30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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