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4月 10, 2007

壽險附加費全都露 業者怕怕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2007.04.10 03:21 am

金管會要求壽險業者自今年3月起,針對傳統壽險商品揭露附加費用資訊,必須在各商品簡介中確實註明。壽險業者指出,所有傳統壽險商品簡介皆已重新印製。

近年賣得紅火的投資型保單,幾乎都沒有附加費用;但傳統壽險商品則是依商品種類及期別等,訂有不同附加費用率。如今更進一步向消費者公開附加費用資訊,部分業者私下擔心,由於這是很難跟消費者解釋清楚的事,恐會對商品行銷形成阻力,特別是業務員佣金這一環,可能引起客戶不必要的誤解及爭端。

業者指出,消費者所繳交的保費中,可分成「純保費」及「附加保費」兩大結構。其中,純保費是用來支應客戶各種理賠金、生存金或滿期金等;附加保費是指保險公司營業費用,包括行政費用、製作保單成本、業務員佣金獎金,以及員工薪水、各項服務等經營成本,也就是維持保單有效所需的費用。

因此傳統壽險商品的附加保費,就相當於保戶買保障之餘,還要繳給保險公司的錢,當作業者管銷成本。大型壽險業者分析,若保單是採「平準化」繳費,理論上附加費用是每年都要繳的一筆錢。

不過,保險公司在實務上會將保單第一及第二年度附加費用率訂得特別高,因要支付業務員佣金;而保險公司在承作新保單時,頭一、二年也都是「賠錢」在做,因此對於保單繼續率很在意。

傳統型壽險保單附加費用率揭露,消費者若能善用資訊,有助於選擇最「值得」的保單。不過根據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雜誌報導,消費者若想以此要求殺價、退佣,恐怕「此路不通」。多數業者認為,壽險市場競爭激烈,業者早已「殺到見血」,客戶想殺價或要求退佣,恐難如願。

現行法令禁止保險銷售有「放佣」、「錯價」行為。不過,少數業務員基於業務競爭,確實有私下退佣拉攏客戶舉動。對於業務員這種私人行為,業者坦承,「除非有人檢舉,否則很難查禁」。

【2007/04/1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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