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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6月 13, 2007

購買投資型保險 掌握四招幫你押對寶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06.13

對於想透過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來投資基金的民眾,壽險業者提供四個小撇步做為選購參考,包括連結的基金標的多樣性、連結基金的績效在中等以上、收取費用項目是否說明清楚、多參加投資趨勢說明會。

回顧上半年全球投資市場表現,讓看準趨勢又押對寶的投資人荷包滿滿。

不管是單純申購基金或購買投資型商品,民眾只要做適當的配置皆可達到資產增值的目標。富邦人壽主管表示,投資型保險結合基金與壽險保障的特點,同時滿足投資與壽險保障的需求,可作為主要核心資產配置。

不過,市面上的投資型保單選擇不少,怎如何選可是門大學問。壽險業者表示,投資型保單連結的基金標的,最好能涵蓋不同類型的基金,以符合不同投資屬性民眾需求,其次亦應注意保險公司代為篩選基金之績效是否在同類型基金中表現屬中等以上。

第三個選擇要點是注意收取費用的項目是否明確說明,並留意繳交保費後實際投入基金投資的金額有多少,以免日後產生誤會。在投資型保單的糾紛案件中,初年費用率過高占相當大比率,惟這種情況可望於9月份實施費用平準化規定後獲得改善。

最後則是要主動關心投資的項目,多多參加投資趨勢說明會,以提高投資敏感度。

【2007/06/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投資型保單 10月後較貴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06.13

10月起投資型保單將實施新制,屆時投資金額與保額需符合最低比例的門檻規定。壽險業者表示,配合規定,未來投資型保單投資比率將受到限制,民眾的投資及節稅空間都將被壓縮,就投資效益而言,10月之後買的投資型保單會變得較「貴」。

投資型保單逐漸在台灣打開市場,不少民眾不再單純購買基金理財,會購買投資型保單,兼具財富增值及人身保障。

今年以來,投資型保單持續熱賣,除各家壽險公司推出的優惠方案奏效外,法規修訂投資型保單的投資金額不得高於保額的限制也是推波助瀾的原因。金管會日前發布投資型保單自10月起必須遵行「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所以變額萬能壽險等投資型壽險保單自10月起,壽險保額與帳戶價值的比率將依年齡不同受到不等比率限制,主要分為三級,40歲以下者,比率不低於130%,41歲至70歲者,比率不低於115%,70歲以上,比率不低於101%。

瑞泰人壽經理蘇忠禮表示,新規定將有助提高國人保險保障,再者,對於最近不少高額投資型保單被課徵遺產稅等狀況也將改善。

不過,這項改變將使民眾10月後才買進的投資型保單之投資幅度受到箝制,舉例來說,35歲的大明(化名)投保一張投資型保單,假設一開始死亡保障是13萬元、帳戶價值11萬元,兩者比率113%符合規定,但若帳戶價值成長(如:連結的基金淨值提高等),大明就可能面臨無法繼續投資的狀況,保險公司將通知大明再提高保額;對於希望透過投資型保單累積財富的民眾較不利,因投資及節稅空間都會壓縮,但同時也形成壽險業務員新商機,預料將掀起投資型保單另一波搶購潮。

【2007/06/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四, 5月 31, 2007

保單附加費降 業務員佣金大砍2成5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7.05.31

投資型保單限制一波接著一波,30萬名業務員大軍將受到最大衝擊。保險業者指出,隨著投資型保單附加費用率平準化,業務員佣金收入也將跟著「平準化」,第一年佣金將大為降低,未來將更有利於銀行通路發展,對已呈現衰退的壽險業務員來說是雪上加霜。

保戶投保投資型保單時包含了四大項費用:一、前置費用,包括業務員佣金、保費費用;二、保單費用,如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等;第三是投資費用,包含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贖回及轉換成本;第四則是後置費用,解約費用與部分提領費用。

對保險公司來說,這些附加費用最大支出就是業務人員的佣金,像某家外商壽險公司,第一年收取附加費用85%,其中就有35%是業務人員的佣金。新制上路後,保險公司勢必也將調整佣金制度。

保險業者指出,由於投資型保單的佣金較傳統壽險商品低許多,為了鼓勵業務員銷售投資型保單,壽險公司因此設計將附加費用集中在前五年,特別是第一年最高,讓業務員一開始就可以拿到佣金。

但是一旦新制上路,首年附加費用勢必降到60%以下,原先85%、90%的高附加費用,立即減掉25%至30%,業務人員的佣金最少也會被砍掉20%到25%。

保險公司考核、競賽制度也將同時調整,已有保險公司在考慮,未來可能調高業務人員第二年的佣金收入,也就是第一年可能只剩下25%佣金,但第二年由原先15%,也提高到20%。保險公司主管指出:「未來業務員佣金也將趨向平準化。」壽險主管表示,這對新進業務員衝擊最大。

過去壽險公司收取附加費用多是「前收型」,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將這張保單的全部費用集中在前五年,甚至前一、二年向客戶收取,使得某些投資保單第一年收取的附加費用高達八成到九成。

舉例來說,客戶第一年繳交的10萬元保費,卻有9萬元作為附加費用,實際投資金額只剩下1萬元,很多客戶在投保時並不了解,產生許多糾紛。但部分壽險業者卻認為,集中在前幾年收取,比起後收型對客戶來說更划算,客戶只要繳交一次性費用,而且投資型保單佣金已較傳統壽險低許多,總計其實並沒有比較高。

【2007/05/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投資型保單 附加費降價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7.05.31

金管會正在制定保單送審應注意事項,據了解,金管會保險局初步決定對投資型保單附加費用再戴上一個手銬,有意規定未來保險公司向保戶收取的附加費用總和不能超過150%,最快9月1日上路,保誠人壽、ING安泰、統一安聯和三商美邦等壽險公司將受影響,市占率也將面臨新一波洗牌。

保險局最近頻頻邀集各保險公司精算師等高級主管,要求各家公司投資型商品都需「平準化」,預計最快新制將在9月1日上路,距離現在只剩三個月。

去年先是決定由今年9月1日起,客戶投保的首年保費中的附加費用率不得高於每年平均附加費用的二倍。但是,上周保險局又敲定新的「平準化」條件,更加嚴格,保險局希望未來各保險業者向保戶收取附加費用率總合不得超過150%,而第一年也不得超過60%,但是後收型的不在此限,而變額年金險也不在此限。

據了解,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推出的投資型保單附加費用率都在180%到200%之間,一旦新制上路,現有的保單將必須全部下架,保險公司也將頓時失去30%到50%的收入來源。

隨著新制上路,保險公司不旦要設計出新商品,進行新商品訓練,包括業務員佣金設計制度、客戶資料資訊系統等也要全部更新。

原先已有保險公司將在下半年推出附加費用200%的商品,但也因為這個新制9月就可能上路,所有計劃全部停擺,將重新再來。

據了解,目前只有國泰人壽總計收取150%、新光人壽收取148%的附加費用,符合新制的規定,其他大部分的業者商品都要下架、重新設計。

一家保險業主管就說,9月、10月投資型保單市場將會大洗牌,就看那家因應快,而且業務員愈多者的衝擊愈大。

保險業者認為,對保戶來說,保險局約定保險公司總附加費用率只能150%,首年也只能60%,保戶一開始看似負擔變小,但是短縮的費用,已有保險業者傾向由其他方式收取。

例如最近有一、二家保險公司推出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雖然前置費用低,但後收費率的基礎是以整個帳戶價值收取手續費用,保戶投保愈久,手續費將繳得愈多。

【2007/05/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三, 3月 07, 2007

投資型年金新保單 保證最低給付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7.03.07 02:02 am

國泰人壽宣布推出首張「保證給付」的投資型年金保單,可規避投資市場虧損風險。保德信也在投資型保單上附加「不停效」保證條款。

開年後,逢全球股災,投資人聞虧損色變。除國泰人壽剛好宣布,推出有最低保證給付的投資型保單。保德信人壽「不停效保證條款」,則針對投資型保單可能因投資績效不佳而停效的風險,保證不會停效。這兩項機制都是迴避虧損。

投資型保單已問世多年,最大特色就是「盈虧自負」,例如投入100 萬元,但到期滿時,若投資績效差,可能只剩50萬元。

國泰人壽最新獲金管會核准的「飛翔人生變額年金保險、甲型」,可讓保戶選擇最低保證給付,投資100萬元,保證最少可拿回全部所繳金額100萬元,不過要扣除已繳的手續費。

國泰人壽副總經理李永振指出,目前投資型保單並沒有「保證」性質,客戶投資後盈虧自付,這也造成許多投資型保單保戶「跑短線」,就像買賣股票一樣,一發現有獲利就出場。因此,許多投資型保單明明是20年期,但很多客戶買2年就獲利了結,雖然有投資收益,卻失去保險用意。

李永振表示,國泰最新這張「保證給付」保單,是希望客戶能長期投資,所附加的保證給付功能,都是在期滿後才能實現。例如「保證最低身故給付」和「保證最低滿期金給付」,都能讓保戶最起碼能將當初投資的錢拿回來,如果投資績效好,客戶會拿回更多錢,但都要先扣除一定的手續費。

舉例來說,陳先生40歲投保,每月提撥1萬元、繳費20年,假設投資報酬率6%、年金預定利率2.5%,60歲退休時,帳戶累計價值為435萬元,高於已繳保費,可全數領回。但如果投資報酬率是「負6%」,到60歲退休時,陳先生帳戶價值累計只有126.9萬元,低於已繳保費240萬元,但因為事先附加保證機制,陳先生可領回最低保證金額,在扣除相關費用率後,約可拿回228萬元,比不加最低保證給付,多領百萬元。

保德信人壽即日起,購買變額萬能投資型保單的保戶,可選擇「不停效保證條款」,選擇後,保單將不會因為投資績太差而停效。

【2007/03/07 聯合報】@ http://udn.com/

星期三, 1月 24, 2007

投資型保單 費用全都露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溫建勳/台北報導】 2007.01.24

投資型保單是壽險市場今年最熱門的保險商品,但你知道所繳的保費中,有多少是拿去當「費用」?

有鑑於投資型保單收取的費用名目包山包海,金管會要求壽險公會在網站上公布所有投資型保單的費用與收取理由,讓費用攤在陽光下供保戶比較。

金管會表示,壽險公會建立的資訊平台,包括各公司投資型保單的費用項目、費用收取比例、收取理由及舉例說明等,希望藉此讓投資型保單的費用可以合理化。

最近壽險市場出現「後收型」投資型保單,標榜投保第一年不需收取龐大的前置費用,讓保戶可以加速投資。因為這類保單顛覆傳統,推出後蔚為風潮。

保險局表示,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為了讓保戶可以長期投資,通常會收取較高的解約費用。而前收型的投資型保單,其解約費較低。

金管會表示,投資型保單收費種類共包括四大類第一種是「前置費用」,包括佣金、保費費用等

第二種是「保單相關費用」,包括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等

第三種是「投資相關費用」、包括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贖回及轉換費用

第四種是「後置費用」,包括解約、部分提領費用等

金管會表示,在上述費用中,「前置費用」及「後置費用」在收取上可以比較有彈性。所謂的「前置費用」(Front-end loads),是指保險公司在保戶繳交保險費時需先扣除的保費費用。

其計算是以保險費金額大小為基礎,並分為目標保費費用(費用率較高)與超額保費費用(費用率較低)。

「後置費用」(Back-end loads),是指保險公司於保戶申請解約或部分提領時所需扣除的費用,有申請才會發生,保單經過若干年度後通常即可免收。

金管會表示,投資型保險商品所內含的一切費用,原則上在收取之後都是不退還的,保戶最好在購買前,先與業務員試算,瞭解投資型保單的費用結構,是否符合個人的財務規劃需求。

金管會也將督促保險公司依規定揭露投資型保險商品各項費用。

【2007/01/2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四, 12月 14, 2006

比較投資型保單前的4大認識

‧李雪雯 2006/12/07

長期以來,從政府、業者到業務員,除了提供給保戶一個「投資兼保障」的美麗願景之外,沒有人能真正給保戶一個清楚的輪廓與選擇標準...

11月26日,行政院金管會公布了上半年的保險申訴資料統計,今年一到六月壽險非理賠申訴案件共396件。其中有107件是投資型保單,占有率高達27%。

保險局指出,去年下半年投資型保單申訴案還是個位數。今年因為保單熱賣,申訴案也暴增到107件,其中招攬糾紛有51件。另外還有保戶違反告知義務、保戶嫌業務員服務品質不佳、保戶反悔想解約、費率未說明…等種種原因。

保險局副組長施瓊華對此表示,許多投資型保單申訴案,都是業務員未講清楚、過度誇大投資績效,以及保戶自己未看清條款等因素。

保戶在投資型保單上簽了字,固然要負一部分責任。但是長期以來,從政府相關單位、公會、學者到保險公司、業務員,除了提供給保戶一個「投資兼保障」的美麗願景之外,沒有人能真正給保戶一個清楚的輪廓與選擇標準。如今,保戶申訴案件激增,只是反應出他們是在「資訊不對稱」之下,購買了一個多數保險業務員都不見得了解的商品而已。

向來,筆者就一直強調民眾在投資前,絕對要確實了解自己所買的東西是什麼?以免對金融投資商品產生了過度的預期,以及之後所產生的嚴重收益落差。而唯有當投資人資訊清晰、完整,才能在理性判斷下得利。

根據筆者的歸納整理,目前關於挑選投資型保單的重點有以下幾項,是一般大眾在購買投資型保單之前,最需要有的基本認知

一、名稱不一定代表內容。投資型保單簡單可以分為「變額年金」、「變額壽險」與「變額萬能壽險」。其中,只有變額萬能壽險是可以允許保戶彈性繳費的。但是,並不是所有標名「變額萬能壽險」的保單,才是「正港」的「變額萬能壽險」。像保誠人壽銷售的變額壽險,全部都是變額萬能壽險。

此外,有些連結結構債的保單,會標名「投資連結型保險」的字樣,但有些保單則根本沒有特別標明。如果業務員不確實介紹,投資人怎麼可能知道?只不過,保險公司在這方面打迷糊仗,保戶可要明察秋毫才是。

二、各方資料不統一,必須再三確認。由於糾紛日益擴大,所以相關單位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將投資型保單資料在網路上揭露。目前保戶可以查閱相關資料的地方包括:各保險公司網站、壽險公會(投資型保險商品核保及銷售規範專區)與保發中心(保險公司商品資料庫)。尚不包括保險公司與業務員提供給保戶的文宣、DM。

根據筆者的調查、比對,至少前三項資料都有相當的落差,部分保險公司幾乎從來沒有統一過。有的只更新自家公司網頁(還不一定是最新及最齊全的資料),有些公司根本就不把其他兩個資料庫的更新當一回事。

筆者還曾發現「同一張保單,在不同資料庫中的資訊居然不太一樣」的狀況。這些都有賴保戶與保險業務員,更重要的是向公司再三確認,才不致於損及個人日後的權益。

三、搞懂不同的名詞與差異化的費用。各家保險公司用的某些名詞解釋不一樣,很容易讓保戶產生混淆,其中又以變額萬能壽險最為混亂。以將保戶所繳保費一分為二的「目標保費」與「彈性保費」為例,就分別有「基本、最低、計劃、參考保費」與「超額、逾計劃保費」的不同。

投保成本除了附加費用率之外,還有一堆的行政管理、轉換、贖回、申購手續…等,每一家可能全收,也可能部分收,沒有固定的項目;費用有的是前收,有的則是後收…,保戶不能只在各項費用成本間轉圈圈,而忽略掉其他也很重要的項目及內容。

四、千萬不要拿蘋果與柳丁一起比。在三種投資型保單中,變額萬能壽險是最為複雜的險種。雖然統稱為「變額萬能壽險」,但是根據筆者的調查,目前總共有三種不同類型,分別是「躉繳」、「固定型」與「區間型」。

其中,「固定型」是指「基本保費」與「保障金額」間,有著一定的比例關係,而「區間型」保單則否(目前推出兩張以上變額萬能壽險的公司,像是保誠、統一安聯、宏利、南山人壽等,都只有推這類保單)。

兩者之間的差異在於:當「固定型」保戶確定要購買的保額時,每一期最低要繳的「基本保費」就已經確定了。例如一位35歲男性要購買100萬元的保額,保戶要繳的基本保費,一定是100萬元乘上一定保費費率。

假設乘上134,保戶每期最低「基本保費」就是1萬3400元。一旦保戶繳費超過此一數值,則多出的部分就變成「彈性保費(有的保險公司又稱為「超額保費」、「逾計劃保費」)」。

但如果是「區間型」保單,保戶的「基本保費」與「保障金額」間並不固定,而是落在一個區間之內。同樣以上述個案為例,某張「區間型」變額萬能壽險保戶的基本保費上限與下限,分別是91萬元至33萬元。保戶所繳的保費,超過基本保費(最少是33萬元)部分,才是所謂的「彈性保費」。

以「有設定基本保費下限」的「區間型」保單為例,如果保戶每期只有10萬元的預算,那麼他能夠購買的保障金額,就只有30萬元。但是在「固定型」保單中,則絕對可以購買足額的壽險保障(100萬元),再加上扣除基本保費後的8萬多元投資金額。

上述兩種繳費方式差異的玄機有兩個:一是變額萬能壽險前幾年「基本保費」所扣的附加費用率較高,如果同一筆保費中,「基本保費」的比率定得較高,保戶相對前幾年可以用於投資的金額就不多。

其次,保費預算不高,想選擇「固定型」的保戶,可能可以獲得比「區間型」保單要高的保障(另一層相對的說法,就是「購買(進入)門檻」也許較低)。不過這也並非絕對,還要仔細比對各家公司的投保規則而定。

許多保險公司或業務員知道保戶會比較各家的附加費用率,所以就胡亂拿一些高數值的保單跟自己一起比。保戶一時不察,很容易落入比較基準不同的陷阱當中而不自知。

當然,「區間型」也不是沒有優點,它還具有「隨時可以彈性拉高保費,只要在保額區間內增加,保戶是不需要追繳之前保費」的好處。因為選「固定型」或「區間型」,最大的差異就在於「保戶有多少預算」,以及「著重在投資?還是保障?」不過由於版面的關係,無法再一一陳述。希望在日後有機會時,能夠分次做清楚的說明與解釋。

雖說一般大眾在購買保單時,所接觸的無非是保險業務員。只是沒有一家公司敢打包票:自家業務員該說的都沒少,不該說的也都沒說。所以,公開資訊(不論網站、保單契約條款、要保書,甚至業務員行銷DM)應該是消費者首先獲取資訊,並進一步「再次檢核(double check)」的重要依據。其次,才能運用以上的基本認知標準,一一區分出不同保單間的優劣點。

筆者誠心提出以上的觀察心得與結果,希望保戶不要再繼續被唬弄與誤導。然後,每個人都能找到一張不論在保額或所繳保費上頭,均符合個人需求的投資型保單。

星期三, 12月 06, 2006

投資型保單 財產移轉利器

【經濟日報/陳駿為】 2006.12.06

王董事業經營非常成功,雖然不到50歲,但已經累積可觀的資產,其名下有大筆的存款、不動產、有價證券及公司股權。王董只有一子現年18歲,自然對這位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兒子寵愛有加,有人建議王董應該趁早進行財產移轉規劃,以免將來要繳巨額的遺產稅。「利用時間分年分次贈與」是不錯的方式,王董決定他和孩子的媽每年免稅贈與兒子111萬元,好提早進行財產移轉規劃。問題是,除了現金免稅贈與之外,有沒有更好的財產規劃模式?

就筆者的經驗而言,的確有許多高資產父母利用分年分次免稅贈與的方式將現金逐漸轉移給子女,現金贈與是最實際也最直接的辦法,但是也可能衍生三個問題:1、利息容易被通膨打敗;2、子女知道自己很有錢後,開始好逸惡勞,愛他反而害他;3、父母容易將贈與給子女的現金作挪用而構成反贈與,被補課贈與稅。

一樣要做分年分次的免稅贈與,筆者建議運用投資型保單做財產移轉會是更好的方式,其步驟如下:1、父母依然將111萬元存入子女帳戶,以證明是子女的資產;2、以子女為要、被保人名義購買投資型保險,以父母為身故受益人;3、運用子女銀行帳戶的錢繳交保險費,避免發生贈與稅。

上述規劃模式的好處如下:1、投資型保險鏈結的基金若績效良好,其報酬率要超越定存利息許多。以今年為例,大部分投資型保險的股票型基金都有超過20%的報酬率,這是定存要將近十年的利息才可能達成。2、用投資型保險做財產移轉,小孩看到保單跟看到存單的感覺不同,比較不會有愛他反而害他的情況發生。

3、因為要保人是小孩,同時錢也累積到投資型保單的帳戶價值中,比較不會發生因父母將贈與給子女的現金作挪用而構成反贈與的現象。4、小孩可以多一分保障,以上例王董的兒子來說,不管是就學、服役或留學期間,至少多了一分保障。

當投資型保單進行一段時間而父母有移轉不動產的考量時,可以將父母名下的不動產以買賣的方式賣給小孩。此時小孩是保單的要保人,也是所有權人,可以運用保單貸款、部分提領或解約的方式,將保單的帳戶價值提領出來,再向父母購買不動產。此時,孩子是以自己的錢購買,有明確的資金來源,同時也已成年,不會被國稅局以「視為贈與」的理由要求補繳贈與稅。除此之外,父母過去長年贈與小孩的錢可以透過買賣的方式回到父母身上,而不會有反贈與的情況發生。

上述方法雖不失為很好的財產規劃模式,但仍需注意以下兩點:1、父母若為高資產族群,則買賣回流的錢須另做節稅規劃;2、房子買賣要注意財產交易所得稅的問題,建議若有多筆不動產,可以選擇比當初購買價格低的房子賣給子女,以規避財產交易所得稅,但需附完整的證明確是折價出售,否則被以核定標準認列財產交易所得稅也划不來。網址:http://tw.iaafp.net

(作者是IAAFP國際認證財務規劃師協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