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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6月 29, 2007

買旅平險 保你玩得放心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7.06.29

暑假來臨,不少人開始規劃旅遊行程。壽險業者建議,民眾出門旅遊前,可準備一張「旅行用品檢查表」,在準備各項行李的同時,千萬別忘了一件不可或缺的行李─旅行平安保險,以獲得旅遊全程的保障,才能玩的開心又放心。

可能有人會問:刷卡買機票或是跟團時旅行社不是已經有送保險了,為什麼還需要另外投保旅行平安險?

其實刷卡買機票所送的保險大多是「飛行平安險」,除少數發卡銀行外,大多數刷卡買機票所送的飛行平安險僅提供搭機或上下機期間的保障,且通常須刷卡支付公共交通工具全部票款或是八成以上團費才有提供。

至於跟團旅遊時旅行社替旅客投保的是所謂的「旅行業綜合責任保險」,死殘保額僅200萬元,傷害保額為3萬元,且保障期間僅限於旅行團所安排的行程範圍內。

因此,民眾最好另外購買保險公司所提供的「旅行平安險」。以國泰人壽旅行平安保險為例,除了提供國外旅遊最高2,000萬元,國內旅遊最高1,500萬元的身故或殘廢保障之外,建議保戶可附加「傷害醫療」,以彌補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醫療損失,採取「實支實付」的方式,醫療支出有多少,保險理賠就有多少,最高為旅平險保額的10%。

壽險業的旅平險可附加保疾病醫療險,這是產險旅平險所無法提供的。特別是出國旅遊可能發生水土不服、突然生病,或感染當地流行病等,且歐美等國家的診療及住院費用通常比國內高上許多,倘若不幸在國外因病就醫,透過全民健保所獲得的補助通常不足。

因此若是旅遊天數較長,或要前往衛生品質較差地區的民眾,最好還是選擇壽險業之旅平險,並附加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才能獲得足夠的醫療保障。

投保旅平險,還可免費附加海外急難救助的部份,以國泰人壽為例,凡壽險、意外險1年期商品、旅行平安險及記名式團險保戶,不論投保金額多寡,均提供海外急難救助服務。

海外急難救助提供的服務分為兩大類,第一是「醫療支援服務」,包含緊急轉院醫療、轉送回國醫療、安排親屬前往照顧等。第二是「電話諮詢服務」,包含安排就醫、行李及護照遺失協尋及補辦諮詢、緊急旅遊協助、提供旅遊資訊及推薦法律服務機構等。

現在保戶若要投保旅平險,有很多方便的管道。在出發前,可以透過傳真、電話,或是上網投保。即使出發前忘記、來不及投保,到了機場,國壽在第一航廈或第二航廈都設有機場櫃臺,方便保戶投保。

凡是投保國壽旅平險的保戶,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若在國外遭遇突發事故時,只要撥打國泰人壽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專線:當地國際冠碼+886-2-25239691,即可獲得即時的急難協助。

【2007/06/2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醫療保單理賠 9月起不再無上限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7.06.29

9月起,市場將不會再有「終身保障、理賠無上限」的醫療險保單。4家還在銷售理賠「無上限」終身醫療險保單壽險公司,包括遠雄、國寶、國際紐約及宏利人壽,都宣布賣到8月31日為止。

在金管會強力要求下,壽險業銷售近10年的「終身醫療險保單」終於要走入歷史。金管會提供壽險公司幾個選擇;9月起,壽險公司必須調整目前終身醫療險的收費機制,例如,壽險公司應依風險提高而加保費,或者將終身保障改為「定期保障」。

金管會認為,壽險公司提供這種醫療險保單,既「保障終身」,而且理賠金額又「無上限」,未來理賠風險實在很難預估。

大型壽險公司,包括國泰、新光、南山人壽等,約在5、6年前,就全面停售終身醫療險保單,並改為帳戶型理賠,即理賠金額有上限,這些保單雖然仍是保障終身,但壽險公司最多只賠到100萬元或200萬元。

但市場還有4家壽險公司,堅持銷售「理賠無上限」且「保障終身」的終身醫療險保單,即國際紐約、遠雄、國寶及宏利人壽,但這種保單都是附約,消費者要先購買一張壽險主約,才能加買醫療險附約,用意也在分散風險。

遠雄人壽總經理屠仲生說,該公司終身醫療險保單,實際理賠風險沒有太高,但因應金管會規定,原保單還是會先停售,再推新的產品。

國寶人壽則表示,如果在保單中加註依風險提高,未來可加費,消費者的購買意願都不會很高。因此,壽險公司規畫的新保單,應該是將目前的終身保障,縮短為「定期保單」,例如未來最多只保個20年左右。

國際紐約人壽總經理鄭林經指出,無理賠上限的終身醫療險,是醫療部分花多少,壽險公司就賠多少。

【2007/06/29 聯合報】@ http://udn.com/

星期三, 6月 27, 2007

癌症出院療養金支付 對被保險人有利為準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7.06.27

金管會保險局近來經常接獲保戶反映,表示癌症健康險的出院療養保險金給付有許多爭議。日前金管會特別發函壽險公會,要求保險公司對這類爭議案,應儘量依保險法相關規定,朝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辦理。

金管會官員指出,癌症健康保險的出院療養保險金給付,通常是指被保險人因癌症住院開刀,出院後的療養金給付,多數保單契約作法是,住院十天的話,就會給付對等的十天出院療養金給付。

但有些實際案例是,被保險人在住院十天出院後,不到十天,如一周後又住進醫院,由於出院後在家療養時間只有七天,部分保險公司認為,療養金的給付只能給七天,但保戶認為,既然保險契約是採與住院時間對等觀念,就應給十天的給付。

近來保險局經常接獲保戶對於這類癌症健康保險「出院療養保險金」給付,提出疑義,金管會日前特別發函壽險公會,要求轉知各壽險公司,確實檢視這類保險契約條款的約定,與保費基礎是否一致。

如果在理賠時有疑義,則應確實依保險法第54條第2項規定,以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辦理,並在文到一個月內修正報會,以杜爭議。

金管會官員表示,現代人罹癌機率愈來愈高,加上這類保單契約的文意不夠清楚,又未說依事實情況理賠,才容易有爭議。為化解紛爭,保險局希望各保險公司進一步了解保險契約情況,並回歸當初計算保費基礎時,是否考慮到實際理賠情況。

保險業者表示,出院療養保險金的給付,原本是採對等觀念,如住院十天,出院療養金給付就給十天,如果住院七天,出院療養金給付就給七天。

但隨著健保制度調整等因素,如病患病情稍穩定後,會要求先出院,等有狀況時再住院等,使得病患進出醫院的頻率變高,也讓這類保險的給付容易出現爭議。

【2007/06/2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三, 6月 13, 2007

購買投資型保險 掌握四招幫你押對寶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06.13

對於想透過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來投資基金的民眾,壽險業者提供四個小撇步做為選購參考,包括連結的基金標的多樣性、連結基金的績效在中等以上、收取費用項目是否說明清楚、多參加投資趨勢說明會。

回顧上半年全球投資市場表現,讓看準趨勢又押對寶的投資人荷包滿滿。

不管是單純申購基金或購買投資型商品,民眾只要做適當的配置皆可達到資產增值的目標。富邦人壽主管表示,投資型保險結合基金與壽險保障的特點,同時滿足投資與壽險保障的需求,可作為主要核心資產配置。

不過,市面上的投資型保單選擇不少,怎如何選可是門大學問。壽險業者表示,投資型保單連結的基金標的,最好能涵蓋不同類型的基金,以符合不同投資屬性民眾需求,其次亦應注意保險公司代為篩選基金之績效是否在同類型基金中表現屬中等以上。

第三個選擇要點是注意收取費用的項目是否明確說明,並留意繳交保費後實際投入基金投資的金額有多少,以免日後產生誤會。在投資型保單的糾紛案件中,初年費用率過高占相當大比率,惟這種情況可望於9月份實施費用平準化規定後獲得改善。

最後則是要主動關心投資的項目,多多參加投資趨勢說明會,以提高投資敏感度。

【2007/06/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投資型保單 10月後較貴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06.13

10月起投資型保單將實施新制,屆時投資金額與保額需符合最低比例的門檻規定。壽險業者表示,配合規定,未來投資型保單投資比率將受到限制,民眾的投資及節稅空間都將被壓縮,就投資效益而言,10月之後買的投資型保單會變得較「貴」。

投資型保單逐漸在台灣打開市場,不少民眾不再單純購買基金理財,會購買投資型保單,兼具財富增值及人身保障。

今年以來,投資型保單持續熱賣,除各家壽險公司推出的優惠方案奏效外,法規修訂投資型保單的投資金額不得高於保額的限制也是推波助瀾的原因。金管會日前發布投資型保單自10月起必須遵行「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所以變額萬能壽險等投資型壽險保單自10月起,壽險保額與帳戶價值的比率將依年齡不同受到不等比率限制,主要分為三級,40歲以下者,比率不低於130%,41歲至70歲者,比率不低於115%,70歲以上,比率不低於101%。

瑞泰人壽經理蘇忠禮表示,新規定將有助提高國人保險保障,再者,對於最近不少高額投資型保單被課徵遺產稅等狀況也將改善。

不過,這項改變將使民眾10月後才買進的投資型保單之投資幅度受到箝制,舉例來說,35歲的大明(化名)投保一張投資型保單,假設一開始死亡保障是13萬元、帳戶價值11萬元,兩者比率113%符合規定,但若帳戶價值成長(如:連結的基金淨值提高等),大明就可能面臨無法繼續投資的狀況,保險公司將通知大明再提高保額;對於希望透過投資型保單累積財富的民眾較不利,因投資及節稅空間都會壓縮,但同時也形成壽險業務員新商機,預料將掀起投資型保單另一波搶購潮。

【2007/06/1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二, 6月 12, 2007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 300萬元才夠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2007.06.12

消費者求償意識增加,車禍事故和解的金額也上升,但是車主投保相關保險的額度,卻未呈等比例增加,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時,財務狀況可能出現缺口,蘇黎世產險建議,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以新台幣300萬元為基礎。

八成以上的自小客車車主,在投保汽車強制險時,都會順道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額度以100萬元最多,其次為200萬元;一般發生死亡事故時,法官將依受害者的身分、地位、年齡、家庭撫養人數等條件,來判定和解金,在求償意識高漲的年代,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也應當增加。

蘇黎世產險車險理賠部經理郭偉德指出,死亡車禍的平均和解金額,通常落在300萬元到450萬元不等,中間的衡量,法官或保險公司會參考「霍夫曼係數」,算出受害人應該可以獲得的所得,衡量向肇事者求償;老年人或未成年的青少年,和解金才可能在250萬元以下。

以車禍和解金450萬元為例,扣除150萬元的強制險理賠,必須有300萬元的第三人責任險每一個人傷害300萬元的保額才足夠涵蓋。

【2007/06/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勞保投保資訊 可多管道查詢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7.06.12

畢業季即將來臨,勞保局提醒剛踏入職場的新鮮人,只要是受僱於員工五人以上的公司,在到新公司報到第一天,公司就必須填妥勞保和就保申報表送到勞保局,保險效力開始,是從公司將加保表送達勞保局或郵局當天算起。

勞保關係到上班族生、老、病、死、殘各項保險給付,可以保障失業勞工經濟生活安全,如果新鮮人想確定老闆到底有沒有替自己加保,勞保局目前提供四種以上的查詢管道,包括勞保卡、每月薪資單,或上網、打電話、臨櫃查詢等方法。

如果是持有自然人憑證的新鮮人,可以直接進入勞保局網路申辦作業系統 (http://www. blia.gov.tw)點選「個人網路查詢作業」項目,查詢個人投保年資及詳細投保資料。另一項不必出門的是透過電話查詢,可以撥查詢電話(412-1111或412-6666轉123#)。

【2007/06/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省保費》退休族健保費 604元作基準

【經濟日報╱記者 陳芝艷】 2007.06.12

上班族在退休後若沒有工作,已經可以不必再繳勞保費,但每月還是要繼續繳交健保費,如果健保費有辦法少繳一點,也可以減輕退休後的負擔。只是退休族到底是要依附為子女的眷屬來投保健保,或是自己投保健保比較划算,可以604元為基準,如果依附子女投保的健保費超過604元,乾脆自己投保比較划算。

舉例來說,老王夫婦都已經退休,兒子自己開公司,是事業單位負責人,因此健保投保級距為最高一級8萬7,600元,每月的健保費要繳3,986元,一年的健保費要4萬7,832元,如果老王夫婦跟著兒子投保,一年的健保費高達9萬5,664元。

老王夫婦後來知道女婿雖然薪水也很高,健保投保級距也是8萬7,600元,但因為身分不同,是受薪階級的勞工,所以每月健保費只要1,196元,女兒跟著女婿投保健保費同樣是1,196元,老王夫婦本想跟著女兒投保,但如果女兒是「被保險人」就可以,但因為女兒自己也是以眷屬的身分投保,加上女婿並不是直系血親,所以老王夫婦既不能跟著女兒也不能跟著女婿投保。

其實老王夫婦不必一定要跟著子女投保,根據健保法施行細則第20條的規定,被保險人退休後無職業者,可以用地區人口的身分參加健保,選擇當地區人口,在鄉、鎮、市、區公所投保,每月健保費為604元。至於退休的定義,健保局強調,是指被保險人在領取勞保退休金或公保退休金等經過法定程序後才算。

所以老王夫婦只要選擇當健保第六類第二目的「地區人口」,一個月的健保費就比依附兒子投保節省了3,382元,夫妻兩人一年下來可以省下8萬1,168元。

不過,如果子女的薪水較低,依附子女投保的健保費每月不超過604元,當然就以子女的眷屬身分投保,較為划算。

【2007/06/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四, 5月 31, 2007

保單附加費降 業務員佣金大砍2成5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7.05.31

投資型保單限制一波接著一波,30萬名業務員大軍將受到最大衝擊。保險業者指出,隨著投資型保單附加費用率平準化,業務員佣金收入也將跟著「平準化」,第一年佣金將大為降低,未來將更有利於銀行通路發展,對已呈現衰退的壽險業務員來說是雪上加霜。

保戶投保投資型保單時包含了四大項費用:一、前置費用,包括業務員佣金、保費費用;二、保單費用,如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等;第三是投資費用,包含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贖回及轉換成本;第四則是後置費用,解約費用與部分提領費用。

對保險公司來說,這些附加費用最大支出就是業務人員的佣金,像某家外商壽險公司,第一年收取附加費用85%,其中就有35%是業務人員的佣金。新制上路後,保險公司勢必也將調整佣金制度。

保險業者指出,由於投資型保單的佣金較傳統壽險商品低許多,為了鼓勵業務員銷售投資型保單,壽險公司因此設計將附加費用集中在前五年,特別是第一年最高,讓業務員一開始就可以拿到佣金。

但是一旦新制上路,首年附加費用勢必降到60%以下,原先85%、90%的高附加費用,立即減掉25%至30%,業務人員的佣金最少也會被砍掉20%到25%。

保險公司考核、競賽制度也將同時調整,已有保險公司在考慮,未來可能調高業務人員第二年的佣金收入,也就是第一年可能只剩下25%佣金,但第二年由原先15%,也提高到20%。保險公司主管指出:「未來業務員佣金也將趨向平準化。」壽險主管表示,這對新進業務員衝擊最大。

過去壽險公司收取附加費用多是「前收型」,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將這張保單的全部費用集中在前五年,甚至前一、二年向客戶收取,使得某些投資保單第一年收取的附加費用高達八成到九成。

舉例來說,客戶第一年繳交的10萬元保費,卻有9萬元作為附加費用,實際投資金額只剩下1萬元,很多客戶在投保時並不了解,產生許多糾紛。但部分壽險業者卻認為,集中在前幾年收取,比起後收型對客戶來說更划算,客戶只要繳交一次性費用,而且投資型保單佣金已較傳統壽險低許多,總計其實並沒有比較高。

【2007/05/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投資型保單 附加費降價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7.05.31

金管會正在制定保單送審應注意事項,據了解,金管會保險局初步決定對投資型保單附加費用再戴上一個手銬,有意規定未來保險公司向保戶收取的附加費用總和不能超過150%,最快9月1日上路,保誠人壽、ING安泰、統一安聯和三商美邦等壽險公司將受影響,市占率也將面臨新一波洗牌。

保險局最近頻頻邀集各保險公司精算師等高級主管,要求各家公司投資型商品都需「平準化」,預計最快新制將在9月1日上路,距離現在只剩三個月。

去年先是決定由今年9月1日起,客戶投保的首年保費中的附加費用率不得高於每年平均附加費用的二倍。但是,上周保險局又敲定新的「平準化」條件,更加嚴格,保險局希望未來各保險業者向保戶收取附加費用率總合不得超過150%,而第一年也不得超過60%,但是後收型的不在此限,而變額年金險也不在此限。

據了解,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推出的投資型保單附加費用率都在180%到200%之間,一旦新制上路,現有的保單將必須全部下架,保險公司也將頓時失去30%到50%的收入來源。

隨著新制上路,保險公司不旦要設計出新商品,進行新商品訓練,包括業務員佣金設計制度、客戶資料資訊系統等也要全部更新。

原先已有保險公司將在下半年推出附加費用200%的商品,但也因為這個新制9月就可能上路,所有計劃全部停擺,將重新再來。

據了解,目前只有國泰人壽總計收取150%、新光人壽收取148%的附加費用,符合新制的規定,其他大部分的業者商品都要下架、重新設計。

一家保險業主管就說,9月、10月投資型保單市場將會大洗牌,就看那家因應快,而且業務員愈多者的衝擊愈大。

保險業者認為,對保戶來說,保險局約定保險公司總附加費用率只能150%,首年也只能60%,保戶一開始看似負擔變小,但是短縮的費用,已有保險業者傾向由其他方式收取。

例如最近有一、二家保險公司推出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雖然前置費用低,但後收費率的基礎是以整個帳戶價值收取手續費用,保戶投保愈久,手續費將繳得愈多。

【2007/05/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一定保」是壽險非健康險 銀髮族別搞錯

【經濟日報╱記者溫建勳/台北報導】 2007.05.31

最近某壽險公司打出「不問病史、一律投保」,引起民眾熱烈討論。原來這是「銀髮族壽險一定保」捲土重來,根本不涉及健康險理賠。
本報系資料照片
最近某壽險公司打出「不問病史、一律投保」的電視廣告,引起許多民眾在各大理財網站的熱烈討論,認為可以替家裡年老的親屬投保,也解決民眾有病史而無法保健康險的困擾。不過,原來這是「銀髮族壽險一定保」捲土重來,根本不涉及健康險的理賠。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將向業者調閱相關監看錄影帶,如果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則必須要求業者重新刊登廣告澄清,而且播出次數秒數將大於原本的廣告規模。

保險局副局長許欽洲指出,保險局有專人針對廣告不實進行輿情蒐集,規定業者必須要把所有廣告存檔,日前才剛有部分壽險公司因為涉嫌廣告不實,到保險局說明,並改正。許欽洲說,凡是民眾揭露的文字太小,讓人無法一眼就注意到、或是篇幅太少,讓民眾容易忽略,都是不合格的保險廣告。

由資深藝人代言的保險廣告,在電視台猛力播送,強調針對50歲至75歲的老年人,不問病史馬上投保生效,讓許多民眾心動。不過保險局指出,這種「一定保專案」是壽險,而且只有被保險人死亡才領的保險金,完全沒有健康險的保障範圍,而且保費不低。

目前市面上,共有美國人壽、中泰人壽和康健人壽等三家業者,推出針對年紀大的人,不用體檢、免告知、一定保。這種保險,限定50歲至75歲才能購買,而且年紀愈高,保費愈貴。以美國人壽的資料,60歲男性買100萬元壽險,一年保費就要9萬9,576元,而且壽險保障最高100萬元。局建議,民眾可以與其他壽險比較,才能精打細算。

理財專員指出,這種一定保專案,通常兩年內身故後,只有理賠所繳的保費而已,兩年後身故,則是以保額或是總繳保費,兩者擇高給付,所以保險公司真正承擔風險,大概只有繳費兩年以後的風險。

【2007/05/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二, 5月 29, 2007

受益人拋棄繼承 理賠金照領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7.05.29

保險理賠的受益人如果「拋棄繼承權」,是否還可以領到保險理賠金?保險局最近函示,受償權與繼承權是切割的,因此仍可以領保險理賠金。壽險業者則提醒,保單一定要指定受益人,若不指定,會被視為遺產而課徵遺產稅。

最近保險局接到民眾陳情,詢問強制「拋棄繼承後機車強制險如何處理」。保險局以前並未處理過類似問題,因此特地將處理結果發函給保險業者。

「拋棄繼承權」的案件相當多,例如父母生前負債累累,在身故後,子女多半會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權,如此一來就不必背負父母留下來的債務。

目前法令規定所有的汽、機車都要購買強制責任保險,萬一發生車禍之後,不論肇事者有沒有過失,保險公司都必須理賠給車禍受害者或其家屬。

萬一車禍受害者不幸往生,其配偶、子女紛紛拋棄繼承權,這時候,保險公司還要理賠嗎?保險局指出,保險金的受償權,和繼承權無關,保險公司仍然要理賠。

除了政策性的汽、機車強制險之外,壽險公司在處理理賠案件的時候,也是秉持相同的原則。壽險業者表示,該給的理賠金還是會給,不會因為有無拋棄繼承權而改變。

不過,並非有繼承權的人統統可以領到理賠金。壽險業者表示,如果保戶有指定受益人,就由受益人來領理賠金。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允許保戶可以填一個、或好幾個受益人,也可以分配理賠金的比率,保戶不論在投保時、或投保後,都可以隨時更改受益人及其分配比率。

其次,保戶如果沒寫受益人的姓名,而是寫法定繼承人,此時,保險公司也會把理賠金給法定繼承人。

即使此法定繼承人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保險公司仍會給付保險金。

如果保戶沒有指定受益人,保戶身故後,保險公司還是會給付理賠金給法定繼承人,但將成為保戶的遺產,會被課遺產稅。

保戶投保時,保險公司都會提醒要填寫受益人。實務上常見「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就是原本的受益人先一步身故,保戶又沒有另外寫受益人。

例如有保戶以父母作為受益人,但父母過世後,沒有另外指定受益人,一旦保戶也身故,法定繼承人領到理賠金,就會被課遺產稅。

因此,若原本受益人過世,保戶要記得更改受益人。

【2007/05/2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四, 5月 24, 2007

挑女婿 先看保單有幾張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05.24

台灣首富郭台銘嫁女兒成為近期熱門話題,身為首富,挑女婿的條件自然與一般人不同,但一般人挑女婿又有什麼依據呢?保誠人壽桃園駿弘通訊處經理蕭雲祥建議,「有沒有買保險?買多少?」可做為考核準女婿的第一個門檻。

結婚旺季又將來臨,南山人壽主管指出,結婚是人生另外一個重要階段的開始,不再只是「一人飽,全家飽」,因此結婚前應為家庭新成員檢查保障是否足夠。

「我不要求準女婿準備聘金,但一定要準備保險金,」蕭雲祥說,至於該準備多少保險金,由於每個人的期望不同,要求自然不同,畢竟婚後女婿應為女兒的生活保障負責,以他個人來說,至少要求女婿要準備1,000萬元的保險金。

瑞泰人壽總經理包道霖建議即將步入禮堂的新人,應依步驟檢查手邊已有的保障。首先應先了解「多少保障才夠?保障額度夠不夠?」一般可採雙十原則,即保額至少須為家庭年收入的十倍,以防意外發生可提供另一半至少十年的生活費用,若有房貸、汽車貸款等負債時,也需計入保額考量,另一個面向是看支出,除非是為了理財、節稅考量,家庭保費支出以不超過家庭年收入的10%為宜,以免經濟負擔過大。

舉例來說,王先生單身時已有200萬元壽險準備,但結婚後須揹負450萬元房貸,則為避免因意外發生而付不出房貸的風險,最少需提高壽險保額到450萬元。

另一個檢視重點是「重新檢視保單受益人」,單身時購買保單的受益人通常是父母,因為子女對父母有奉養的責任,但在婚後。對配偶也有經濟上的責任,因此可將配偶納入受益人名單中。

對於收入不豐的新婚族群,包道霖建議,善用免費的保險資源,有些企業會提供員工配偶免費的團體保險,可以較便宜保費支出來提高基本保障,此外,定期險、意外險也是保費相對低廉的選擇。

包道霖提醒,因應預算問題,年輕時可先以定期險規劃保障,但收入穩定或手頭較寬裕後,最好還是以終身壽險、醫療險建置完整的保障,至於資金寬鬆或準備退休金規劃者,可考慮投資型保單、年金險等商品。

此外,不少新人婚前婚後會準備買房子,壽險業者建議,當夫妻一方發生意外身故時,房子就是給另一半有基本的安身立命之所,但顧及另一半可能無力償還剩餘房貸,建議購屋時順便投保房貸壽險,以免日後面臨房屋遭受查封拍賣的風險。

【2007/05/2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二, 5月 22, 2007

車禍理賠 醫療單副本也行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2007.05.22

任職貿易公司的王小姐,騎上剛買的新機車,但因陰雨綿綿,天雨路滑,前方車輛又緊急煞車,她來不及閃避,連人帶車摔了出去。這時候,誰可以幫王小姐申請保險金、保險理賠流程又該注意些什麼事。

這場車禍讓王小姐右腿脛骨及腓骨斷裂,必須住院接受手術治療。住院期間,她除心想為何如此時運不濟,突然想起數月前在壽險公司服務的好友張小姐,才幫她設計了一張內含意外醫療險及住院醫療險的保單,王小姐想到醫療費有著落,心裡頓時舒坦不少。但王小姐同時也很困擾,如果要申請理賠,應該檢附何種文件並提出申請呢。

壽險業者表示,以王小姐為例,只要在出院時,向醫院申請診斷書正本一分,並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填寫申請理賠專用的保險金申請書,即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中國人壽理賠部協理呂廣盛提醒民眾,依據金管會保險局95年頒布實施的新制「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副本收據也可以申請理賠給付只要投保日在95年10月1日以後,且於要保書中已通知曾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者,即可以副本收據申請理賠給付。

至於如何申請,王小姐除可向原業務人員聯繫(即例子中的張小姐),在備齊相關文件後,委託張小姐代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也可撥打保險公司客服中心免付費專線,會即刻有專人解說及指導如何申請理賠。

此外,中國人壽也建議保戶,可以善用各保險公司網站所提供的各項理賠相關訊息。以中壽為例,目前公司網站除了提供理賠程序說明及申請書網路下載功能,也提供線上進度查詢功能,讓保戶可以隨時從網路上掌握目前的理賠進度,更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2007/05/2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日, 5月 20, 2007

保單健檢DIY 一年一次

【經濟日報/陳宥臻】 2007.05.19 02:41 am

人的生命真的無價嗎?銀行財富管理專員建議國人,一年最好檢視保單一次,試算投保的保額,是否足以負擔客觀計算下的生命價值。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這句話道盡人生無常,也喚起國人的投保意識。財經雜誌調查,目前我國國人的投保率已高達176%,等同平均每人擁有近兩張保單,但是還有1,250萬人想投保,達台灣人口二分之一。

對此,新竹商銀財富管理主管建議,可從「雙十定律」規劃個人的保額與保費,甚至不同年齡層適合的保險類型也不盡相同。

新竹商銀財富管理主管指出,關於個人保費與保額多少才算合理?可依據「雙十定律」規劃。第一個十為「保險金額為家庭年收入的10倍」最適當;第二個十為「家庭保費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10%」最合宜。

這樣的規劃其來有自。主管解釋美國經濟學者針對個人的平常消費,將理財行為劃分為三大部分。

首先,生活支出占率60%為佳。因為整體而言維持基本開銷與生活品質外,至少得準備年收入的60%當作貸款資金、緊急預備金及子女教育費用。

再者,投資理財占率以30%為佳、風險趨避占率10%。因此財富管理專員表示,保險費用支出規劃最基本為10%,用來保護其餘90%的資產。

以黃先生一家四口的雙薪工作、年收入150萬元的家庭為例,至少保費支出要達15萬元,其平均每人3.75萬元的保費,足以規劃出基本的保險需求。包含傳統型保單的壽險、醫療保障;若以保費較低的投資型為標的,就更好規劃了。

除此之外,華僑銀行也提出「生命價值法」、「家庭需要法」和「定存法」等方式,提供保戶計算最適保險金額。

僑銀主管指出,如果由所得能力與對家庭的責任為評估,就可客觀計算出生命的價值。因此「生命價值法」與「家庭需要法」,兩種簡易的模式,可評估保戶本身的經濟價值。

玉山保險經紀人指出,生命價值法的計算方式是(年所得-年支出)×(預定退休年齡-目前年齡)=應投保金額。僑銀也指出,生命價值法可由個人的年所得、預定繼續工作時間及利率水準,計算年金現值。再者,家庭需要法是以一個人死亡,家人欲維持生活水準所需的費用,作為其經濟價值,這些費用包括善後費用、家人重新調整生活水準期間所需的費用、子女自立前的家庭開支等。或者最簡易的計算,可參考定存法(年所得/年利率(%)+貸款金額=應投保金額)。

如果認為這樣計算自己的生命價值太過複雜,玉山保經也建議民眾,可根據年所得五分之一來安排「保費」支出;僑銀財富管理則認為,「保額」大約以五年的生活費用,加上各項負債額為佳。因此一旦家庭收入來源突然中斷,至少還有五年的生活費用可以緩衝。

【2007/05/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二, 5月 15, 2007

省保費》健保退保加保 避開月底

【經濟日報/記者 陳芝艷】 2007.05.15

健保的被保險人,如果剛好在同一個月轉換投保身分,且是從保費較高的身分轉換到保費較低的身分,只要避免在月底最後一、兩天辦理退保和加保,或者退保後等到下個月再加保,就可以藉著轉換身分來節省保費。

健保是屬於資格保險,不像勞保和農保,屬於在職保險。在職保險是被保險人只要有工作,就可以投保,但離職時必須退保,所以勞保和農保都是以「日」為計算保費的基礎;健保的保費則非以日,而是以「月」計算,且健保會隨著被保險人身分轉換而改變投保類別。

健保法第29條第2項就規定,健保的保險費,應於被保險人投保當月繳納全月保險費,退保當月免繳保險費。

舉例來說,老王是雇主,又是榮民,當老王的身分是雇主時,健保費較高,要以健保投保金額等級第38級,也就是8萬7,600元投保,且需自付100%的保費,一個月是3,986元,由於老王一家四口,包括王太太和兩名子女,都是跟著老王投保,老王一個月等於要付1萬5,944元的健保費。

但老王5月決定不當老闆了,這時就可以恢復以榮民的身分投保健保。老王選在15日退保,依健保法第29條的規定,退保當月免繳保險費,老王當月就不必再繳以雇主為身分的3,986元健保費,而是可以用榮民的身分選擇不必繳健保費,至於太太和子女的健保費,每人為302元,三人共為906元,比原來的1萬5,944元省了1萬5,038元。

不過,要用這樣的方法來節省保費,關鍵是避免在當月最後一天才辦理退保,因為過去健保局曾發過解釋令,如果是職業團體身分的被保險人全月在保,到了當月最後一天才退保,除非投保單位特別註明被保險人沒有領當月全月薪資,否則將視其已領全月薪資,健保局就會核定其退保日是次月的第一天,而不是真正退保的那天,當月的保費還是要收,等於沒有節省到保費。

【2007/05/1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四, 5月 03, 2007

保險術語 千萬別搞錯

【經濟日報/陳嘉文(泰安產險副總經理)】 2007.05.03

各種保單專有名詞的字義雖不難理解,但在保險上有其特殊定義與法令依據,不見得跟字面上想像的意義相同。若消費者採用直觀解讀,除可能產生誤解,倘不幸發生保險事故時,更可能發生理賠糾紛。故特舉出常易誤解的保險名詞,澄清保險上專用術語及其特殊性。

要保人 vs. 被保險人

第一、「要保人」不等於「被保險人」。「要保人」是跟保險公司接觸投保並繳交保費的人,也就是說是保險公司的直接投保客戶,根據保險法第三條有詳細定義;而「被保險人」是遭受損失享有理賠權益的人,以產險保單來說,大多為財產所有權人,例如車主、屋主等,保險法第4條也有特別定義。

要保人不一定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未釐清定義可能發生爭議。舉例而言,若是媽媽幫車主登記為兒子的機車投保,媽媽就為要保人、兒子就為被保險人,媽媽代為投保時省略填寫要保人欄位,當續保時保險公司直接將續保通知單寄給兒子,當兒子忽略而媽媽剛好不知情時,就可能發生誤以為未收到續保通知而產生斷保的疏忽,可能還會遭受罰款。

又如房客擔心把房東房子燒壞,同時幫自己的動產與房東的不動產一起投保火險,因此房客本身為要保人。然而要保書填寫時被保險人僅填房客本身而已,倘當不幸發生火災後,由於不動產非房客所有無法獲得理賠,而房東亦非保單被保險人也無法申請理賠,結果投保原意良好,卻沒有實質保障。

意外醫療 vs. 醫療險

第二、「意外醫療」不等於「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險保單中的「意外」事故有明確的定義,需要符合保單意外事故定義者相關衍生醫療費用才可獲得理賠,並非在被保險人「意料之外」就符合承保範圍,舉例而言出國「意外」心臟病發作,就並非是意外險醫療費用的承保範圍,而這也是意外險常見的誤解與爭議。

根據意外傷害險示範條款的定義,符合理賠的「意外傷害事故」定義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其中「非由疾病」、「外來」和「突發」等關鍵字就很重要。例如因為「疾病」所引起的醫療費用,就非屬意外醫療保險的理賠項目,而相對一般所稱的醫療保險,則包含了意外與疾病所引起的醫療費用,保障範圍廣故相對保費亦高甚多。又如非屬「外來」的事故則不在承保範圍,例如酒醉嘔吐導致喉嚨噎住或是食物中毒,由於是身體內部引起,一般認定就不在意外傷害險的保障事故內。

建築物 vs. 動產

第三、住宅險保單的「建築物」並不包含「動產」。不少屋主投保住宅火險時僅記得要幫「建築物」等不動產投保,認為這樣保障就很完善。然而根據保單條款定義,建築物僅包含屋殼與裝潢,許多家庭花費甚多在室內家電、家具等供起居所需之動產,則不在建築物之保障範圍之內,需再另行規劃完整保障。

汽車事故 vs. 單一事故

第四、強制車險的「汽車交通事故」並不包含「單一事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雖然提供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的管道,但非所有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都可以申請理賠。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3條,「汽車交通事故」是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的事故,其中「使用或管理汽車」、「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等即為符合理賠條件的關鍵字。

以常見騎車遇到坑洞跌傷、或是駕車撞到護欄等單一事故而言,由於駕駛人本身非屬定義的受害人,因此無法獲得理賠,但車上乘客屬於受害人仍可獲理賠。

保額 vs. 給付額

第五、「保險金額」並不一定等於「給付金額」。根據保單理賠的方式,保險金額分為「限額」與「定額」兩種型式。以定額保單而言,理賠時依約定保險金額給付,例如壽險身故保險金、意外險身故保險金、住院日額金和食物中毒慰問金等;然而也有不少保單屬於是限額型,理賠時需依實際支出費用單據補償損失,並非依保險金額定額給付,例如實支實付型醫療保單、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等。

【2007/05/0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優質醫療品質 靠醫療險補強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05.03

根據健保局統計,台灣重大疾病患者去年已經成長至71萬人,較十幾年前全民健保開辦初期的29萬人,成長將近2.5倍,成為健保沉重的負擔。

健保局為弭平虧損,十年來健保費調漲46%,仍無法填補財務缺口,導致諸多用藥限制,引起社會反彈,民眾未來想要擁有優質的醫療環境,還是購買完整的醫療保險比較妥當。

對於建置完整的醫療防護網,壽險業者建議,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如果財力不足,可先投保定期醫療險,在經濟狀況改善後,則可加買終身醫療險。若有家族病史者,最好再加購重大疾病險;若擔心年老臥病在床沒有錢請看護,可增加長期看護險。據統計,國人前十大死因中,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和重大疾病移植手術等七項重症名列前茅。健保局統計,每1.2小時便新增一名洗腎患者。

【2007/05/0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星期三, 5月 02, 2007

婦女保單 選擇變少了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2007.05.02

6月向來是國人結婚旺季,最近有不少準新娘想趁著走進人生下一階段時,增加投保婦女險,卻發現選擇變少了。業者指出,近一年國內專為女性設計的婦女保險突然減少許多,以往巔峰期有十餘張,現在卻只有剩下兩張婦女險和七張婦嬰險

有鑑於女性經濟崛起,三年前,國內壽險公司大量推出婦女保單,包括國泰、新光、三商美邦、ING安泰、國際紐約、保誠、宏利、全球、遠雄、中國和幸福人壽等業者,都有女性保單可保障婦女及幼兒。但目前僅剩下國泰、新光、保誠、三商美邦、遠雄、宏利及南山等壽險公司還有婦嬰險

ING安泰人壽處經理鄧鈞鴻表示,幾乎每個計劃要生產的女性都會買婦嬰險,因為大多數的婦嬰險都有「生育給付」,相當受到計劃生育女性歡迎。

一般說來,除少數不提供生育給付的婦嬰險,每張婦嬰險提供的生育給付至少都是每胎1萬元,國壽則提供每胎2萬元。對女性而言,只要在懷孕前後不久投保,就幾乎確定可以領到這筆給付,有的公司還提供「關懷保險金」,當保戶45歲時給付20萬元(須扣除先前已給付的生育保險金),保險公司的種種善意變成考驗保戶的「道德風險」,有些人領了之後,就將保單解約,對保險公司的財務壓力大增,漸漸決定停售婦嬰險。

除上述的特殊考量,保誠人壽協理郟慈惠認為,有生育計劃的人,可以考慮婦嬰險,沒有生育計劃的人可考慮婦女險。婦女險較強調女性特定疾病的保障,婦嬰險則在婦女險上,再增加對嬰兒先天疾病、妊娠期間的保障。

鄧鈞鴻則認為,醫療險與婦女險的保障重疊處不少,如果已經投保醫療險,不一定要再投保婦女險

業者指出,一般而言,婦女保險的銷售賣點有八大類,一是父母給女兒的嫁妝,二是單身女郎給自己多一層保障,三是男友送給女友的定情禮物,四是準備結婚的女性,五是老公送老婆的結婚周年禮物,六是準備懷孕生子時,七是家族有遺傳病史的婦女,八是新好男人送給家中母姐的愛心叮嚀。

【2007/05/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投保 可遵雙十定律

【經濟日報/記者陳宥臻/台北報導】 2007.05.02

現代國人的投保率已高達176%,等同每人平均擁有近兩張保單,但是據雜誌統計,還有1,250萬人想投保,達台灣人口的二分之一。銀行財富管理主管建議,民眾可從「雙十定律」規劃個人的保額與保費,不同年齡層適合的保險類型也不盡相同。

新竹商銀財富管理主管指出,關於個人保費與保額多少才算合理,可依據「雙十定律」來規劃。第一個十為「保險金額為家庭年收入的十倍」最適當;第二個十為「家庭保費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10%」最合宜。

銀行主管解釋,這是因為美國經濟學者針對個人的平常消費,將理財行為劃分為三大部分。首先,生活支出占率60%為佳。因為整體而言維持基本開銷與生活品質外,至少得準備年收入的60%當作貸款資金、緊急預備金及子女教育費用。再者,投資理財占率以30%為佳、風險趨避占率10%。因此財富管理專員多會建議,保險費用支出規劃最基本為10%,用來保護其餘90%的資產。

以黃先生一家四口雙薪工作、年收入150萬元家庭為例,至少保費支出要達15萬元,其平均每人3.75萬元的保費,足以規劃出基本的保險需求。包含傳統型保單的壽險、醫療保障;若以保費較低的投資型保單為標的,就更好規劃了。

試算出最適保額與保費後,再進階就是規劃保險種類。銀行財富管理以最簡單的家庭責任需求,配合個人經濟需求曲線,設計出簡單的公式。

例如壯年期的保戶正值收入最豐且家庭責任最重的階段,適合的保險類型建議為「保障型、醫療型、健康險、定期險、投資型保單」。老年期適合的保險類型為「醫療型、稅賦規劃保單、年金保險、利率變動商品、投資型保單」。青春期則適合「醫療型、保障型、增值還本型及投資型保單」。

【2007/05/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